根據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,經審議,2025年9月2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作出審批意見,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聽證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、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。
******辦公室、傳真)
聽證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、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。
項目名稱 | 姚安縣石者河河道治理(防洪除澇)工程 | 建設地點 | 云南省楚雄州 姚安縣前場鎮(zhèn)、適中鄉(xiāng) | 建設單位 | ******水務局 | |
環(huán)評類別 | 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 | 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機構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
項目概況 | ||||||
建設性質:新建 建設內容:項目治理范圍分為6段(空心樹村至何家村段1.78km、李家村至磨斧子箐段2.90km、磨斧子箐至稗子田段1.40km、新房子至石者小村段2.15km、洼子兜村至己者村段1.19km、三木村至培龍村段4.28km),治理河段長度13.7km。左右岸土堤布置排澇管共計28處,其中左岸16座,右岸12座,排澇口出口設拍門。河堤沿線每隔200~500m設置一道親水平臺,左岸共布置19座,右岸共布置19座,一共布置38座。新建橋梁3座,現有橋梁中拆除重建1座。 項目總投資:項目總投資5017.30萬元,其中環(huán)保投資99萬元,占總投資的1.97% 。 | ||||||
項目建設和運營對環(huán)境的主要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(huán)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| ||||||
一、施工期:該項目所涉及的基坑開挖、漿砌石砌筑、河堤回填施工、堤基處理、混凝土澆筑、排澇管安裝、老舊結構拆除等不涉及自然保護區(qū)、風景名勝區(qū)、基本農田保護區(qū)、重要濕地、天然林、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生長繁殖地等環(huán)境敏感區(qū)。 1、水環(huán)境保護措施: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農戶化糞池進行處理后用于農田灌溉,不外排;施工廢水、車輛沖洗廢水、基坑排水、混凝土養(yǎng)護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(huán)使用不外排。避開雨季施工,雨天禁止施工,嚴禁施工人員將施工固廢及生活垃圾等傾倒入河內。 2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措施:嚴格在規(guī)劃范圍內施工,加強施工管理和環(huán)境宣傳,對施工人員進行環(huán)保教育及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宣傳教育及培訓,提高施工人員的環(huán)保意識;將環(huán)境保護要求納入工程招標中,嚴格按設計施工,禁止超計劃占用土地和破壞植被;施工結束后必須對臨時占地進行恢復,對臨時占用的未利用土地進行本土植被恢復,禁止施工人員砍伐樹木,禁止到非施工區(qū)活動,施工區(qū)嚴格煙火管理,以杜絕施工人員對施工區(qū)和其他地區(qū)植物的破壞,減輕工程施工對野生生物的影響,禁止捕殺、傷害野生動物;河道工程區(qū)剝離的表土堆存至施工臨時表土堆場中,用于后期覆土,臨時堆存區(qū)域和施工臨時表土堆場內的表土采用彩條布臨時覆蓋,在臨時堆土坡腳采用編織袋裝土擋護。 3、大氣環(huán)境影響保護措施:施工期施工區(qū)域封閉圍擋、定期灑水、運輸車輛采取篷布遮蓋、露天存放材料采用防塵網遮蓋等措施減小揚塵影響。 4、聲環(huán)境影響保護措施:晝間12:00—14:00及夜間22:00—6:00禁止施工。禁止夜間施工和運輸材料,盡量選用低噪設備減小施工期聲環(huán)境影響,確保施工期噪聲滿足《建筑施工場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 12523-2011)。聲環(huán)境敏感點杞家村、李家灣施工時,對施工區(qū)域進行圍擋,禁止使用高噪聲設備,臨近施工邊界的位置盡量采取人工施工方式。 5、固體廢物影響保護措施:施工期開挖土石方用于場地回填,表土用于綠化覆土;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,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場內平衡,不外排;生活垃圾通過統一收集后清運至附近村莊垃圾集中處置點處置。 6、項目環(huán)境風險分析:根據工程特點以及周邊環(huán)境特征,項目存在的環(huán)境風險主要為水質污染風險。項目運管部門應加強日常巡護,確保河堤、施工廢水處理設施功能完好,做好現場巡查,落實各項水土保持、生態(tài)恢復修復措施,尤其關注旱季大風、暴雨等惡劣天氣,避免危險事故發(fā)生;建立應急隊伍,配備應急物資,定期與地方政府應急機構進行聯合演練,確保應急工作的有效性;建設單位需與飲用水源主管部門建立溝通聯系,項目需將加強飲用水源地環(huán)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預警,一旦發(fā)生事故需第一時間處理,并預留監(jiān)測費用。嚴格落實報告提出的各項防止環(huán)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。 二、運營期: 本項目是對河道進行防洪除澇整治,均在河道現有范圍內建設,不******居民和農田的安全。項目主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影響在施工期,項目施工完成后運營期不涉及廢氣、廢水、噪聲、固廢等污染物的產生,因此,運營過程中對周邊環(huán)境無明顯影響。 | ||||||
擬審批意見 | 擬同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