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道216松潘縣平壩(平武界)至上大灣(北川界)段改建工程
施工招標澄清02號
致各投標人:
省道216松潘縣平壩(平武界)至上大灣(北川界)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標商務(wù)標文件中關(guān)于工程保險費、安全生產(chǎn)費的計算做統一澄清:
1.工程保險費:建筑工程一切險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計金額(不含保險費本身、不含安全生產(chǎn)費)的0.32%計算計列,第三者責任險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計金額(不含保險費本身、不含安全生產(chǎn)費)的0.08%計算計列。
2.安全生產(chǎn)費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計金額(不含安全生產(chǎn)費)的1.5%計列。
3.信息化系統(暫估價(jià))按0元處理。
本項目澄清01號內容與本次澄清不一致的內容以本次澄清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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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管理局
2025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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